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为做好2024年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集中征集时间
市本级岗位集中征集时间为7月5日至19日。各县(市、区)岗位征集时间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岗位征集范围
见习岗位征集采取市、县(市、区)征集相结合的办法。主城区(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济开发区和冀南新区)的用人单位到邯郸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市本级见习岗位。其他县(市、区)用人单位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岗位征集条件和要求
在邯郸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二)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5个,不高于在职人数的30%(市本级在职人数需17人以上,依据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确定。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情自行确定在职人数标准和依据);
(三)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四)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指导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办公地点需在申请的行政区域内;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七)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四、岗位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线上办理,线下审核。
(二)线上办理:单位使用CA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b/ 或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b/)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4年,主城区用人单位经办机构选择“邯郸市市本级”)。
(三)线下审核材料:
1.《2024年邯郸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2);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3);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关,对申请单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是要核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提供的岗位是否适合见习人员锻炼工作能力。
(五)公布见习岗位。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为见习单位,并通过当地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市本级见习人员待遇及补贴申请程序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3-12个月,失业青年见习期限3-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费,并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邯财社〔2019〕11号)要求,基本生活费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单位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不足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省财政直管县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补贴标准)。
六、报名和岗位对接
(一)组织引导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报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县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限生源地见习)和16-24岁失业青年(不包括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具体报名相关信息以当地报名通知或公告为准。
(二)组织符合条件人员上岗。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严格审核见习人员资格,符合条件的与见习单位进行岗位对接安排上岗。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上岗时间,集中上岗时间不晚于12月1日。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见习人员实名台账,了解见习人员基本情况,开展精确管理和服务。
附件:1.各县(市、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联系方式
2.2024年邯郸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3.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劳动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