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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4-05-24]   来源:http://www.hdfx.gov.cn/fxqxxgk/bmxx/zfxt/qjytyj/202308/t20230808_1927695.html  作者:51企业网   阅读:125次[字体: ]

 复兴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

  

 

各中心校、中小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加快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基本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


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2.坚持公民同招原则。继续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违规招生。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各学校在区教体局监督指导下,成立由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并受理招生投诉。学校招生工作事宜,须由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中小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三、招生程序

(一)公办小学

1.招生宣传。71日前,各学校在对口服务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农村社区广告宣传栏内张贴“招生简章”(含本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联系方式、学校位置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2.学校登记、查验资料。71日至710期间,由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务工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等到服务片区学校报名。报名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本校报名工作,及时答疑解惑。对无法校内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区教体局。学校接受报名审核相关资料后,登记造册报区教体局审核。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8月31日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区教体局备案710日至725,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学校报送的学生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审和调剂,最终确定各学校录取名单。

4.学校录取。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户籍、房产一致优先”原则,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录取,针对生源较多的学校,依据学位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户籍和房产“两对口”学生、户籍或房产“一对口”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中户籍指学生户口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产指房主与户主一致(或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5.办理入学手续7学校按照区教体局审定的学生名单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送达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学生报到情况及时报区教体局,对未报到的学生督促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

6.补录工作。8月20日—8月25日,根据学生申请、学校初审、教体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补录。

7.新生建档。9月10日前,做好一年级新生档案留存及信息采集等工作。各学校要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儿童等进行分类统计建档。

(二)公办初中

1.招生宣传。区教体局将根据市教育局时间安排组织召开招生政策宣讲工作会,明确报名方式、流程、要求等。毕业小学要组织召开本校毕业学生家长会,将招生政策、报名方式、流程及要求及时宣传给每一名毕业生家长,确保所有毕业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熟知招生程序。

初中一般采取对口分配方式或登记入学,招生对象为区域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组织报名。毕业小学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家长登录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网址及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上传户口、房产证或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报名期间,毕业小学和初中学校要分别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咨询工作。(备注:符合条件的非复兴区毕业小学生直接登录平台报名)

3.信息审核。毕业小学在招生服务平台上对本校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公安部门、房产部门,对网络报名数据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房产部门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教体局根据适龄学生家长所提交的户籍、家庭住房毕业小学情况,对报名条件进行复核。

4.确定分配名单。区教体局结合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拟定辖区初中学校(市直属初中和区属初中)拟录取信息,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5.初中录取。初中学校对分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采取网络录取方式,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的,由学生家长提供材料核实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教体局做出合理安排。具体按照以下要求录取:

1根据适龄学生户籍、家庭住房及毕业小学情况,按照“户籍、房产、小学三者一致优先”原则,依据学位情况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户籍、房产和毕业小学“三对口”,户籍和房产“两对口”,户籍、毕业小学“两对口”和房产、毕业小学“两对口”,户籍、房产或毕业小学“一对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上户籍、房产、毕业小学“对口”是指: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房产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毕业小学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2同一类情况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先比较户籍迁入时间长短,长者优先录取;若户籍时间相同,再比较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长者优先录取。

3“一对口”学生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学生,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6.报到入学。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发至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初中学校将学生报到情况及时报区教体局。初中学校和毕业小学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学生尽快入学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

7.调剂补录。对有异议的学生或民办学校未录取要求回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区教体局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对学生、学校情况进一步了解核验后调剂补录

8.新生建档:9月10日前,做好七年级新生档案留存及信息采集等工作。各学校要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儿童等进行分类统计建档。

(备注:初中学校招生具体时间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通知要求分步实施)

(三)民办初中、小学

1.组织实施。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辖区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招生范围及办法。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区级行政区域内招生。区教体局将切实履行招生计划制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按比例、按要求科学核定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规模、超计划招生。

3.招生对象。民办初中招生对象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复兴区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一类是具有复兴区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非邯郸市学籍小学毕业生。民办小学招生对象为复兴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适龄子女,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以上。

4.报名方式。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采取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民办初中、小学招生通过“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服务系统”报名。本着自愿原则,每名学生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即“双(多)胞胎一个报名号、产生一个派位结果”。

具有复兴区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非邯郸市学籍小学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家长或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生学籍表或居住证、学生学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体局进行登记报名。

5.录取办法。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计划招生。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平台(软件),随机派位过程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6.有关要求。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受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学生。被民办录取逾期未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参加电脑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划片招生有关政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小学毕业生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毕业小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按照随迁子女政策安排。

四、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入学就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仅凭居住证入学。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在参与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区教体局将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宣传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流程。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学校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进入特教学校就读、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人才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廉租房、公租房家庭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入学。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优化义务教育结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切实增强公办学校资源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持续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二)健全有序录取机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平等。各学校要充分挖潜,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区教体局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三)强化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精准实施控辍保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政府或区教体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制度,以县(区)为单位,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未登记常住户口儿童少年)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县(区)、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为区外就读学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四)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区教体局将深入开展无证办学治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五)加强招生录取监管。区教体局将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注册学籍,做好在籍在册学生的核查工作。加强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管理,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等问题。

(六)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区教体局将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七)做好均衡分班。各学校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学校要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学校分班工作统一在区教体局监督指导下完成。

(八)探索“家庭学位制”。对班容量大、就学压力大、教育资源紧张、学校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学校实行“家庭学位制”,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户籍、房产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一个初中家庭学位和6年内一个小学家庭学位。其他不符合家庭学位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按照当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以上家庭学位记录开始时间自2023年秋季入学实行。

(九)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探索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五、推进“阳光招生”

(一)扎实推进布局规划落实。区教体局将加快推进《复兴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2022-2024年)》落实落地,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数量变化、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等因素,动态研判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学校建设布局、数量和规模,确保城乡中小学布局与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城镇小区配建等方式,增加公办义务教育有效学位供给,减少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数量,确保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位由公办学校提供。在积极扩大和优化学校、师资资源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控班容量,逐步实现标准班额并鼓励提倡小班化教学。进一步深化“五中+”纵深教育联盟改革,积极通过学校联盟、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

(二)推进阳光招生。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宣传教育公平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三)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区教体局将责令学校立即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区教体局将责令立即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普通中小学招生,违规参与招生的由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六、规范招生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区招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过程的监督,并将控制生源外流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各中心校、公(民)办中小学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招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完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建立并严格落实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招生期间要公开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规范招生。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全面加强招生管理,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不得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行为。不得给教职工下达招生指标,不得通过给中介回扣、许诺升学、优惠学费、照顾分班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入校、入户进行生源摸底和招生宣传等。各学校必须依据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工作,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差额由区教体局统一调配,学校不得私自招收片外学生。对于私自招收的片外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附件:1.复兴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复兴区教育体育局

2023620

 

 

 

 

 

 

附件1      

    复兴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一、主城区小学

1.复兴小学

招生范围:

A 人民西路以南、铁西大街以西、前进大街以东、军营路向西经沁河(胜利桥)至复兴路以北区域;

B 军营路以南、铁路4号院西围墙及其延长线以西、沁河沿线(胜利桥至孟仵桥)以北区域。     

2.复兴小学东校区(沁园小学)

招生范围:

A 铁西大街以西、沁河以南、孟仵社区所属区域;

B 京广铁路以西、铁西大街以东、人民西路以南、沁河以北区域。

3.铁路小学

招生范围:

 A 铁西大街以东、京广铁路线以西、沁河以南、纺机路及其向东延长线以北区域;

 B 铁西大街以西、军营路以南、铁路4号院西围墙及其延长线以东、沁河以北区域。

4.人民小学

招生范围:

A 建国路以南、东百家街及其南延长线以东、复兴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区域不含先锋苑小区

B 前进大街以东邯钢百六生活小区所属区域。

5.建北小学

招生范围丰泽路及其北延长线以南、联纺西路以北、百花大街以西、光华大街以东(不含69处小区)区域。

6.岭南小学及其南校区(光华小学)

招生范围

A 前进大街以东、建设大街以西、人民西路以北、丛台西路以南不含邯钢百六生活小区区域;

B 建设大街以东、百花街以西、八一路以北、丛台西路以南区域。

7.前进小学

招生范围:箭岭路以南、东百家街-丰泽路以东、建国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区域。

8.箭岭小学

招生范围:箭岭路-凯旋路以南、前进大街以东、丛台西路以北、铁西大街以西区域。

9.百花小学

招生范围:

A 丛台西路以南、建设大街以东、人民路以北、京广线以西区域(不含建材机械厂生活区);

B 人民西路以南王郎社区、谢庄、裴庄所属区域。

10.百花第二小学

招生范围:纺机路及向东延长线以南、京广铁路线以西、古城路(小西环)以北以东区域(不含西大屯和庞村社区所属范围)。

11.阳春小学

招生范围:北环路以南、联纺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光华大街及其向北延长线以西区域。

12.实验小学

招生范围:西环-北环路以里、联纺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区域(不含东邢台社区所属范围)。

13.第二实验小学

招生范围:

A 先锋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复兴路以北、东百家街及其向南延长线以西区域(不含前、后百家社区所属范围);

B 联纺西路以南、箭岭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百家西街以东区域。(该区域可双向选择第二实验小学和时光小学)

14.赵王城小学

招生范围:邯钢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古城路(小西环)及其向南延长线以西区域

15.时光小学

招生范围:

A 前、后百家社区所属区域;

B 箭岭路以南、东百家街-丰泽路以西、先锋路以北、百家大街以东区域;

C 东百家街以东先锋苑小区所属区域;

D 联纺西路以南、箭岭路以北、前进大街以西、百家西街以东区域。(居住在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时光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

16.东邢台小学

招生范围:东邢台和西邢台社区及周边所属区域。

17.西小屯小学

招生范围:西小屯社区及周边所属区域

18.赵苑中学小学部

招生范围:

A 联纺西路以南、前进大街以东、箭岭路-凯旋路以北、铁西大街以西区域;

B 联纺西路以北69处小区所属区域。

19.西大屯小学(教学点)

招生范围:西大屯社区及周边所属区域。

20.庞村小学(教学点)

招生范围:庞村社区及周边所属区域。

二、西部区域小学

1.户村中心校

1)户村小学户村、郭河村、宿庄村、蔡河村及周边区域。

2)霍北小学:霍北村及周边区域。

3)林村小学:林村、钢铁厂社区及周边区域。

4)酒务楼小学:酒务楼社区及其周边以及向北至人民西路以南、古城路(小西环)以西、西环路以东区域。

5)齐村小学齐村、涧沟村及其周边区域。

6)东常赦小学:东常赦村、西常赦村及其周边区域。

7)葛岩嵛小学葛岩嵛村及其周边区域。

8)张岩嵛小学:张岩嵛村及其周边区域。

9)康河小学康河村、肖河村、陈岩嵛村及其周边区域。

2.康庄中心校

1)北李庄小学:北李庄村、南牛叫村、牛叫河村及其周边区域。

2)康庄中心小学贾沟村及其周边区域。

3)中庄小学中庄村、会星头村及其周边区域。

4)停驷头小学:停驷头村、师窑村及其周边区域。

5)姬庄小学(教学点)姬庄村、西店子村及其周边区域。

6)于二庄小学(教学点)于二庄村及其周边区域。

7)南李庄小学(教学点):南李庄村及其周边区域。

8)东店子小学教学点):东店子村及其周边区域。

9)石坡小学(教学点)石坡村、张庄村及其周边区域。

10)康庄小学(教学点):康庄村及其周边区域。

11)乔沟小学教学点):乔沟村及其周边区域。

12)东望庄小学教学点):东望庄村、西望庄村及其周边区域。

13)后牛叫小学(教学点)前牛叫村、后牛叫村及其周边区域。

14)蔺家河小学教学点):蔺家河村及其周边区域。

3.复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原矿业小学)

招生范围:户村镇林西社区及其周边区域。

4.祥云小学(原陶二小学)

招生范围:2672街道陶二矿生活区、大河坡村、东高河村、西高河村以及前牛叫村、后牛叫村及其周边区域。

三、三年规划在建小学

1.美的锦观城小区配套小学

招生范围:联纺西路以南、先锋路以北、百家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区域(不含后百家社区和箭岭小区西区,该区域在美的锦观城小区配套小学建成投用前,暂时划归第二实验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2.西部美的城小区配套小学

招生范围:邯武快速路以南、霍北路以北、西环路以西、铁厂西街以东区域(该区域在西部美的城小区配套小学建成投用前,学生提前安排在复兴区第三幼儿园就读)。

3.碧桂园雍华府小区配套小学

招生范围:丰泽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建设大街以西、光华大街及其向北延长线以东区域(该区域在碧桂园雍华府小区配套小学建成投用前,暂时划归建北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4.轻化工中专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范围:丰泽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建设大街以东、京广铁路以西区域(不含丛台区所属各村庄和社区,本区域在轻化中专九年一贯制学校改建投用前,暂时划归建北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复兴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一、区属初中学校

1.复兴区实验中学

     招生范围:

A 户村镇、康庄乡、二六七二街道所辖各村庄和社区所属区域;

    B 石化街道酒务楼社区及其周边区域。

    对口小学:户村中心校、康庄中心校所属公办完全小学,祥云小学、复兴经开区第一小学、西部美的城小区配套小学

2.复兴区第二中学

招生范围:

A 人民西路以南、复兴路以北、京广铁路以西、铁西大街以东区域;

B京广铁路以西、复兴路以南、西环-南环路以内区域(不含石化街道酒务楼社区所属区域);

C 西环路以西彭家寨乡西小屯社区及其周边区域。

对口小学铁路小学、沁园小学(复兴小学东校区)、复兴小学、区百花第二小学、赵王城学校、西小屯小学

3.复兴区第三中学

招生范围:北环路以南、联纺西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光华大街以西区域。

对口小学:实验小学、阳春小学、东邢台小学

4.轻化中专九年一贯制学校(复兴区第四中学)

招生范围:北环路以南、联纺西路以北、光华大街以东、京广铁路以西区域(不含69处小区以及丛台区所属各社区,本区域在轻化中专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投用前,暂时划归区第三中学招生服务范围)。

对口小学:建北小学、碧桂园雍华府小区配套小学在建

5.复兴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招生范围:面向全区体育特长爱好学生

二、市属初中学校

1.邯郸市第十中学

招生范围:

A 丛台西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光华大街以东、京广铁路以西区域;

B 人民西路以南,复兴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铁西大街以西区域;

C 光华大街以西、前进大街以东、丛台西路以南、复兴路以北区域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第十中学和复兴中学

D 铁西大街以西、箭岭路和凯旋路以南、丛台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区域(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第十中学和市赵苑中学)

对口小学:岭南小学、百花小学、箭岭小学、复兴小学

2.邯郸市第三十二中学

招生范围:

A西环路以东、箭岭路以南、东百家街-丰泽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北区域(根据2023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第三十二中学、市复兴中学)

B 前进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箭岭路以北、联纺西路以南区域(根据2023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第三十二中学、市复兴中学)

对口小学:时光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美的锦观城小区配套小学

3.邯郸市复兴中学

招生范围:

A 前进大街以西、东百家街-丰泽路以东、箭岭路以南、复兴路以北区域(根据2023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居住在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复兴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

B 光华大街以西、前进大街以东、丛台西路以南、复兴路以北区域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复兴中学和市第十中学

C 前进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箭岭路以北、联纺西路以南(根据2023年实际招生工作需要,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复兴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

对口小学:前进小学、人民小学、岭南小学

4.邯郸市赵苑中学

招生范围:

A 铁西大街以西、联纺西路以南、箭岭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区域;

B 联纺西路以北69处小区所属区域;

C 铁西大街以西、箭岭路和凯旋路以南、丛台西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区域(此区域内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市赵苑中学和市第十中学)

对口小学:赵苑中学小学部、箭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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